为进一步落实党的离退休政策和规定,做好走访、看望、慰问离退休教职工工作,特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走访
1、对象包括离休、退休厅局级干部和特困、长期卧床等特殊人群以及其它需要走访的离退休职工。
2、建立走访各类人群信息表。走访可通过入户、电话、路遇等多种形式进行。
3、走访可定期不定期。原则上每学期一次。
二、看望
1、对象包括因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。
2、凡因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,要及时到医院看望慰问,并做好信息登记。
3、对长期住院的离退休职工,原则上每半年一次。
4、配合学校做好年终的看望慰问工作。
三、慰问
1、做好春节、老人节(重阳节)等传统节日的慰问工作。
2、做好“三八”节对离退休女职工的慰问工作。
3、做好满80、90、100周岁离退休职工的祝寿活动。
4、看望慰问异地安置的离退休职工,原则上每年看望一次。
5、配合学校做好离退休特困党员、特困职工的节日慰问工作。
6、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,做好去世离退休职工家属的慰问。
7、做好其它临时性的慰问工作。
二0一八年三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