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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工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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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简介

 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
 
  第一章总则
  第一条根据上级关工委的指示和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规程》,为促进我校关工委工作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此意见。
  第二条河南农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:高举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,以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思想为指导,在校党委、校行政领导下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下,按照“拾遗补缺,配合补充,因地制宜,量力而为”的方针,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性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切实搞好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,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为造就有理想、有文化、有纪律,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贡献力量。
  第二章组织
  第三条河南农业大学关工委是在校党委、校行政领导下的以离退休同志为主体,现职干部参与的群众性的工作组织,是党委教育下一代的参谋与助手。
  第四条河南农业大学所属院部、附属中学、幼儿园等,随着离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多,都要逐步建立关工委组织。
  第五条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、校行政负责同志,离退休老同志和党委宣传部、学工部、校团委、研究生处、教务处、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,设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。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为常务工作班子,负责日常工作。为了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,主任由在职校级领导中选任,常务副主任在离退休的原校级领导中选任,校党委、校行政各有一位现职领导兼任副主任;校关工委还可根据需要设名誉主任和顾问。
  第六条校关工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学习上级指示精神,交流情况,总结经验,研究部署工作。
  第七条关工委的老同志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,认真学习和掌握与关工委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,做到理论与实际、学习与运用、言论与行动相统一。
  第八条在职兼任关工委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的,当工作发生变动时,应及时做出调整;担任关工委副主任和委员的离退休老同志,也要根据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。关工委每届任期为3年,与学校同期换届。
  第三章任务与方法
  第九条协助校党委、校行政,配合有关部门,对青少年重点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理想信念教育,革命传统教育,形势政策教育,思想道德教育,文化科技知识教育,组织纪律教育,民主法制教育等,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树立民族的自尊心、自豪感和为祖国富强、民族复兴而刻苦学习、勇于献身的精神。
  第十条配合学校教学部门搞好教学督导,深化教育、教学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,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。同时,对青年教师认真进行指导与帮助,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水平。
  第十一条配合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组织学生坚持开展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的活动,不断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和理论水平。协助党委办好党校,上好党课,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“三个代表”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。
  第十二条帮助附属中学关工委坚持办好家长学校,使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,掌握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。
  第十三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、生理、心理、伦理、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,以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。
  第十四条配合武装保卫处及社区组织,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,并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。
  第十五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适当开展一些调查研究,了解新情况,发现新问题,提出建设性意见,为学校领导工作与决策提供参考。
  第十六条深入实际,及时了解分析青少年思想上存在的热点和问题,不失时机地开展工作,要注重实效,反对形式主义,认真总结经验,树立先进典型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帮扶、解困、救助等指示精神,积极做好捐献、救济等工作,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。
  第四章经费
  第十七条校关工委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,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,列入年度经费预算。经费由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按学校财务制度统一管理,其具体使用事项由关工委决定。报帐时应由负责人验收签字。
  第十八条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,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。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离退休老同志,学校要定期进行表彰与奖励;年终时对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的经济酬劳。
 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  河南农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  2005年12月9日